协会简介

柳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柳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凡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在民间文艺创作、民间艺术音乐、民间艺术表演、民间艺术理论研究、民间文艺教育、民间文艺编辑和组织工作等方面有一定成绩者,均可申请入会。

自愿加入本会者,可向本会提出申请,并交附足以表明其民间艺术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材料,有本会会员二人介绍,或文艺团体的推荐,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由本会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本会领导机构和被选举为本会领导机构成员及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创作、研究等活动;

(三)要求本会保护创作及正常演出;

(四)使用本会编印、收存的书刊资料;

(五)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业务活动和社会活动;

(二)按时交纳会费会员年满70周岁可免交会费

(三)向本会反映人民群众对民间艺术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四)发现和培养新的人才,推荐发展会员;

(五)支持和辅导业余民间艺术活动

(六)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取消、停止会员会籍

会员有以下行为者,经理事会研究可决定取消或停止其

会籍:

(一)被司法机关剥夺公民权利;

(二)严重危害社会利益;

(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

(四)会员按届缴纳会费,如果连续两届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五)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