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介绍
一、坚持贯彻党的“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落实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指导文联直属的作家协会、戏剧家协会、音乐家协会、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舞蹈家协会、曲艺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电视艺术家协会工作,履行文联联络、协调、服务职能。
二、抓好全市文艺创作和文艺活动,多出精品,促进繁荣,大力培养文艺人才。
三、拓展与各地文艺界的联系,组织学术交流、组织文艺家深入生活、体验生活,积累创作素材,激发创作热情。
四、维护全市文艺家和文艺团体的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
五、创造条件,为文艺家提供宽松的创作环境,发展与壮大文艺家队伍。
六、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