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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文联文艺维权机制

发布日期:2023-03-15 14:55   作者:   来源:柳州市文联   打印正文

柳州市文联文艺维权机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维护广大文艺工作者权益,切实履行新时代文联组织自律维权新职能,推动文艺文化维权工作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柳州市文联文艺维权机制》。

一、成立柳州市文联文艺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律师作为市文联和所属12个文艺家协会常年法律顾问,为文艺家名誉权、著作权、社会保障权等合法权益保护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

二、准确把握各团体会员、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维护合法权益的诉求,以解决关系广大文艺工作者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文艺维权服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权益纠纷。

三、加强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积极构建立法沟通协调机制、纠纷咨询调解机制、权益保护协调合作机制等文艺维权服务机制,做好普法宣传、来信来访接待等日常维权工作。

四、市文联及各协会会员要通过与相关行政机关合作开展维权行动,争取参与解决一些重要的文艺维权案件。通过接待来信来访、开通维权热线等手段,建立完善权益诉求表达和处理机制,为文艺工作者提供个案维权咨询和帮助。

五、抓好文艺维权法制宣传工作,扩大文艺维权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加大文艺维权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文艺维权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紧密结合当前的文艺维权工作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把握文艺维权工作规律,加强对维权实践的理论指导。

七、有关文艺家协会要加强对文艺家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并积极关注和研究文艺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问题。

八、市文联要加强对文艺维权工作的整体统筹协调,组织协会会员之间的维权合作;把开展文艺维权服务工作列入文联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文艺维权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对文艺维权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