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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龙城笔阵  青韵华章”2025年“美丽龙城”柳州艺术作品双年展特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4 17:10   作者:   来源:柳州文联   打印正文

关于举办“龙城笔阵  青韵华章”2025年“美丽龙城”柳州艺术作品双年展特展的通知


青年文艺人才是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生力军和未来希望,是激活城市文化基因、驱动文化文艺创新、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激励我市青年书法美术人才潜心创作,推出更多彰显时代精神、熔铸柳州气质、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举办“龙城笔阵  青韵华章”——2025年“美丽龙城”柳州艺术作品双年展特展(以下简称“2025年柳州双年展特展”)。为做好展览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聚焦培养造就一批德艺双馨、勇于创新的优秀青年文艺人才,大力激发青年文艺人才创作热情与活力,激励我市文艺事业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持续提升“龙城笔阵”文化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为柳州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制造强市赋能助力、加油鼓劲。


创作主题



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制造强市,加快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等主题主线开展书法美术创作,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兼具。


展览时间



2025年10月10日—10月20日


展览地点



柳州市博物馆、柳州市图书馆柳东馆


展览规模



展出符合条件要求的柳州市青年书法美术工作者创作的书法(含篆刻)、美术作品150幅(拟定向约稿作品110幅,公开征集40幅)。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广西书法家协会

广西美术家协会

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

柳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

柳州市书法家协会

柳州市美术家协会

柳州市博物馆

柳州市图书馆

成立“2025年柳州双年展特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柳州市文联,具体负责作品的征集、评选、展出、开幕式、作品分享、交流、评论、宣传等工作。


参展作品类别及规格要求



参展作品共分两大类,即书法篆刻类、美术作品类(含三江农民画)。

1.书法作品:书体为行书、草书、楷书、隶书、篆书等,尺寸为不超过6尺整纸,一律为竖幅,不符合规定尺寸的作品不予展出,每人限报送1件作品;

2.篆刻作品:原则6枚以上,边款拓片粘贴在4尺对开的宣纸上,竖式;

3.美术作品:国画作品为六尺整纸竖幅,油画作品不超过100cm×100cm,水彩不超过全开108.6cm×78.1cm,农民画及其他画种作品的尺寸参照水彩画尺寸,不符合规定尺寸的作品不予展出,每人限报送1件作品。


征稿对象及要求



(一)面向在柳州工作或者生活6个月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以后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征稿。

1.自治区级(含自治区级)以上书法家协会会员或美术家协会会员;

2.非自治区级、非国家级书法家协会会员或美术家协会会员,但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起)有作品在国家级书法、美术专业赛事、展览(由中国文联,中书协、中美协等主办)中获奖或入展,或在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中获奖或入展的人员。

(二)在柳州工作或者生活6个月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以后出生)的人员,投稿作品经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遴选出一定数量的作品进行展出。

(三)原则上每位作者只限投稿1幅书法篆刻类作品或1幅美术类作品。

(四)对投稿的作品,须经“2025年柳州双年展特展”组委会审定后方可展出。


作品交件时间及地点



(一)书法篆刻类作品交件时间及地址:2025年9月5日—6日统一收件,收件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经典时代东区2栋一单元801经典书画工作室。收件人及电话:雷立生,13707728392。

(二)美术作品类交件时间及地址:2025年9月5日—6日统一收件,收件地址:柳州市柳北体育园北面乒乓球馆三楼柳北区美协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蓝华,13307722117;黄桂华,13633012366。


退件



(一)入选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本人,退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视为放弃。

(二)未入选参展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本人。请未入选作者到交件地点领取各自作品,逾期未领视为放弃。


十一

其他事宜



(一)所有入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负责装裱。

(二)主办单位对获奖与入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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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黄诗乔
责任校对:骆建宗
审核领导:蒋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