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25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定于2025年9月下旬至12月举办2025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为做好本次展览美术作品征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围绕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 周年、“十四五”规划收官等重要时间节点, 评选展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 抒写广西各族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的优秀艺术作品,大力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全景式展现新时代广西建设发展的新成就、新风貌,为团结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展览名称
2025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三届广西美术作品展览
三、展览时间
2025年9月下旬至2025年12月底
四、展览地点
广西美术馆
五、展出规模
入选作品数量上限为200件,在入选展览作品中,按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作品。
六、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文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三)协办单位
广西美术家协会
七、展览评选委员会和评选监审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评选监审委员会由美术领域专家、展览组委会成员等组成。
八、作品评选及相关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审美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革命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较高的艺术品位和昂扬向上的精神格调。作品如涉及党史重大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应当符合中央三个历史决议精神,与中央精神不符的作品不予参评。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从时代之变、广西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萃取题材,用艺术化的语言和创作手法讴歌新时代、讲好广西故事。
3.坚持守正创新,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努力彰显中国审美旨趣。
(二)作品申报与评选
参展作者应为年满18周岁的广西籍公民,或在广西工作、生活满3年(含3年)以上的非广西籍公民。本届美术展将举办油画、版画、壁画、艺术设计、陶艺专项展,不列入展出范围的画种请勿投稿。参展作品创作时间不限,作者可投多个画种,每个画种限投稿1件作品(含合作),同一作品如果是系列组图的,同系列限提交不超过6张作品。往届入展作品不得再参展,在往届展览中曾获优秀作品的作者可继续参展参评。作者通过网络投稿系统申报,由艺术展组委会美术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每位作者可有多个画种作品入展。
(三)作品规格
①油画参展作品宽不超过2米,高不超过2.2米;②版画最长边尺寸150厘米;③平面陶瓷艺术作品装框后最大单边长不超过240厘米,作品平面面积不超过3平方米;陶艺作品单件最大边尺寸在15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公斤以下;④所有作品需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提交的作品需保证清晰度。平面设计、环境设计以及产品设计类等静态作品(格式:JPG,色彩模式RGB、分辨率300dpi,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0M。);⑤壁画作品材料小样、材料局部制作或绘制,尺寸不大于100厘米(高)×100厘米(宽)。展出的作品全貌图与材料小样、局部材料制作或绘制部分的尺寸相加高度不得超过250厘米,宽度不得超过250厘米(包括外框尺寸), 组合作品高度可适当放宽。所有入选展出作品均由组委会统一装裱和配框。
(四)作品初评
作品初评采取公开征稿、网上报名、网络评选的方式进行。参展作者须在广西艺术作品展网络参赛系统(http://www.gxysdasai.com/)报名投稿,并通过报名系统“展览公告”获取相关信息。作品投稿时间为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23:59。系统投稿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不按要求投稿视为无效稿件。
(五)作品终评
通过初评的作品,将在系统的“展览公告”以及广西美协网上进行公布,组委会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入围者送原作参加终评(各市入围作品由各市文联集中送件,区直单位入围作品由作者自行送件;邕外高校入围作品由所在市文联集中送件,在邕高校入围作品由作者自行送件;公安系统和驻邕部队入围作品由自治区公安厅文联集中送件,邕外部队入围作品由所在市文联集中送件),具体收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作品寄送须妥善包装,并按统一格式填写作品标签,标签上注明与参展系统一致的作品完整编号,并牢固粘贴作品背后(中国画以及其他画种纸质作品须同时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写明与标签相同的内容)。终评作品标签详见附件2。
九、其他事项
(一) 本次展览不收取作品参展参评费。各级展览组织
机构和参展作者,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展作品的安全。
(二)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对优秀作品有优先收藏权。
(三)凡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和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抄袭模仿者承担。
其他相关展览信息可登录广西美术家协会网(https://www.gxwenlian.com/lists/312)查看。
未尽事宜,由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美术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联系电话:0771——5624374。
附件:
1.广西艺术作品展网络参赛系统投稿操作办法
2.2025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三届广西美术作品展览终评作品标签
附件1.doc
附件2.docx